喜报!蔡甸区入选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

12月18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批复》,确定了北京市海淀区等115个县(市、区)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湖北武汉市蔡甸区入选,全省仅6家。

据了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各试点单位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突出问题导向,体现系统思维,坚持因地制宜,注重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试点期为批复之日至2021年12月底,为期2年。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

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名单

北京市:海淀区、平谷区

天津市:北辰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河间市、饶阳县、任县、邯郸市峰峰矿区

山西省:灵丘县、阳泉市郊区、长子县

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伊金霍洛旗、阿拉善左旗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宾县、盘山县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东丰县、集安市

黑龙江省:桦南县、兰西县

上海市:宝山区、崇明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阴市、邳州市、溧阳市、海门市、东台市、宿迁市宿豫区

浙江省:建德市、宁波市鄞州区、象山县、安吉县、海宁市、桐乡市、衢州市衢江区、温岭市、三门县、云和县

安徽省:泗县、天长市、金寨县、当涂县、宁国市、黟县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长泰县、晋江市

江西省:南昌县、新余市渝水区、铅山县、鹰潭市余江区、大余县

山东省:平阴县、莱西市、曲阜市、费县、平原县、郓城县

河南省:新密市、孟津县、林州市、长垣市、济源市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宜城市、宜都市、秭归县、大冶市、仙桃市

湖南省:韶山市、津市市、石门县、永州市零陵区、中方县、涟源市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佛山市南海区、蕉岭县、惠州市惠阳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贵港市覃塘区、河池市宜州区

海南省:琼海市、乐东县

重庆市:渝北区、江津区、铜梁区

四川省:崇州市、米易县、德阳市罗江区、广元市利州区、隆昌市、西昌市

贵州省:余庆县、盘州市、福泉市

云南省:安宁市、西畴县、沧源县

西藏自治区:白朗县

陕西省:凤县、榆林市榆阳区、留坝县、汉阴县、杨凌示范区杨陵区

甘肃省:高台县、环县、积石山县

青海省:贵南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阿克苏市

(作者:方丹 蔡甸区融媒体中心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