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面修订 全装修价格和标准纳入规范

近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征求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将全装修价格和标准纳入规范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

据悉,武汉市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市房管局和原市工商局于2011年联合研究制发,2014年曾进行调整。

但随着近两年我市全装修商品房项目逐渐增多,全装修商品房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该版合同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变化,不能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亟需对合同有关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

此次征求意见的新版合同与旧版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新增”和“三个改变”。

新增了全装修商品房交付标准、装修装饰价款、房屋朝向、房屋抵押详情、房屋权利状况承诺、资金监管账户详情等7大方面,以及计价方式与价款、首付加贷款方式、违约责任中贷款利率计算、基础设施设备交付条件等4大方面完善。

新版合同对于相关专业术语进行了解释,如套内建筑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民用建筑节能、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均进行了详细解释。

新增全装修商品房交付标准规范

新版合同体现了全装修商品房是一体化产品,有关装修明细在附件中予以明确,有效化解了“双合同”的误区,特别是对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等均有明确要求。

新增装修装饰价款

新版合同中明确了全装修商品房总价款由毛坯部分和装修部分价款组成。购房人可按照全装修商品房总价款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有效解决了装修价款不能住房按揭贷款的问题,减轻了购房人经济负担。

改变了计价方式和价款

新版合同规定,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计价方式,可按整套、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等3种计价方式计价。同时,明确了商品房总价款、毛坯部分价款和装饰装修价款。

改变了基础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新版合同中对于供水、排水、供电、供暖、燃气、电话通信、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设备都有了进一步完善和调整,有效地规范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