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关于对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序号33)

2021年5月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反馈意见(序号33)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

进一步压实河(湖)长制责任,加强湖泊保护和治理,推动湖泊水质改善。持续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切实发挥治污效益,提升水环境质量。

二、整改情况

1.全面施行流域河湖长制,健全长江、汉江、汉阳六湖、通顺河四大流域河湖长体系,落实流域范围区级河湖长26名、街乡级河湖长74名、村(社区)河湖长325名,全区河湖管护责任实现全覆盖,制定实施流域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计划及任务清单,并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区级绩效目标考核范畴,实行考核管理,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效落实,促进湖泊水质改善提升。

2.进一步推进城乡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制定实施《蔡甸区2022年度河湖流域水环境“清管”行动和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提速污水治理工程进度,累计完成城关区域道路改造26条,改造雨污管道117.3公里、建城区管网混错接点位122个,完善张湾街污水管网11公里,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管网空白区基本消除,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3.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实现全区厂、站、网等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统一运营管理,强化排水管网疏捞、设施运维,并加大排水许可执法监管,提高排水户办证率,规范排水行为,全面提升区域污水收集处理率。

蔡甸区水务和湖泊局

2022年9月15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6981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