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关于对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序号29)

2021年5月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反馈意见(序号29)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

持续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坚持不懈抓好河道非法采砂整治、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企业非法排污整治等专项治理,认真落实长江、汉江禁捕重要政治任务。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加快完善岸电设施建设,确保应用尽用。

二、整改情况

1、按照省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指挥部相关要求,我区认真落实“两化”搬迁工作,2018-2020年列入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企业共有8家,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并通过省市验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圆满完成了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2、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2011-2022年以来,累计出动巡查人员8343人次、巡查车辆1338台次,执法艇512次,开展联合执法73次。

3、对已取缔的非法码头持续开展回头看行动,无死灰复燃现象。将非法码头回头看与日常巡察相结合,对已取缔的14个非法码头保持常态化巡查,严防反弹,目前取缔码头已全部复绿,延岸自然资源和岸线资源得到切实保护。

4、已完成湖泊底泥清淤调查工作和河流排污口命名编码工作。

5、持续巩固汉江禁捕退捕成效。2022年以来,蔡甸区禁捕办及工作专班,巡查劝诫违规钓鱼人员1500余人次,兑付有奖举报奖金2.5万元,查处违法案件15起。其中,办结7起,8起正在侦办中查获涉案人员21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

6、指导港口企业及时登录系统完成污染物接收转运工作;检查区砂石集散中心船舶污染物接收二维码张贴情况,方便到港船舶扫码;检查靠泊船舶“船E行”使用情况,要求船舶先扫码再装卸;加强部门协作,及时与区城管部门沟通,落实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衔接工作,确保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形成闭环管理。

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6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027-84994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