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蔡甸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区委部署,六届蔡甸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4月8日至12日,区委三个巡察组分别向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道,蔡甸街道和中法城所辖各处进行了现场反馈。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明显加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压实,积极履职尽责,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

巡察也发现,有的单位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结合实际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重要精神不紧密;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还不到底,廉政风险点依然存在;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有的对巡视巡察和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反馈指出,被巡察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坚持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区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要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保持政治警醒,主动认领、诚恳接受,把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当作“必答题”。要在整改信心上坚定执着,真正把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次整风肃纪、克服积弊、推动工作的难得机遇,作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一次考验和检验,要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务实的作风,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和巡察成果运用,确保全区“十四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把抓好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理念,严格落实党组织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巡察新发现的问题、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和省委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等集成整改、一体整改,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反馈要求,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加强巡察与纪检、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的统筹衔接,以整改监督的外部推力,激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内生动力,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要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督促有关部门严肃问责、公开曝光,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

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区纪委监委处理。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包括:

中法城所辖各处党组织

理论学习结合生态城定位不够紧密;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监督执纪不充分;廉政风险仍然存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选人用人基础工作欠规范;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不够;在村(居)巡察整改督办中存在短板。

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道党工委

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统筹推进一体化改革创新力度不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树得不牢;结合实际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重要精神不紧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细致;日常监督管理不严;存在违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的问题;财务及工程项目等管理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抓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选人用人基础工作不扎实;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对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蔡甸街道党工委

政治理论学习贯彻与蔡甸街道发展结合不紧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发挥不充分;廉政风险点仍然存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建基础工作存在短板;干部培养锻炼机制不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统筹推进村(居)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