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施行 “处罚到人”最高罚年收入10倍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该《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的条例,将为“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条例》经过此次修订,除了在细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一系列变化之外,更是加大了食品安全处罚力度,首次确立了“双罚制”,也就是除处罚违法企业外,还规定了对单位违法情形下的个人罚款处罚,最高可处以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0倍罚款。该法规对于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促进食品行业发展将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作者:代莉 蔡甸区融媒体中心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