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相关费用出新规定

重 要 通 告

10月16日,记者从蔡甸区人社局了解到,从本月开始,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必须22日以前把次月应缴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储到邮政银行的缴费存折(卡)上。逾期缴费将影响医保的正常使用。

据了解,按照武汉市人社部门社保业务经办全市“四统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19年10月蔡甸区社保业务经办系统升级,与武汉市本级社保业务系统联网。从2019年10月开始,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欠费将统一清零(注销),参保人员必须每月及时将应缴的资金按时足额存储到邮政银行的缴费存折上,以便划扣缴费。

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窗口每月1日至22日办理各项业务,每月23日至月底最后一天停办业务操作,社保业务系统办理月结和配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