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区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分别于12月28日和27日胜利闭幕。会议期间,全区正式立案的议提案共78件,其中:区人大议案2件、代表建议40件,区政协建议案1件、提案35件。区政府对这些议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余区长亲自研究、统筹谋划,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办理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第一时间对2件议案和1件建议案进行了责任分解,并及时征求了相关承办单位的意见,形成了区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其中,《关于做好“链”字文章助推智能家居产业突破性发展案》,由区科技和经信局主办,区商务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协办;《关于以文化旅游发展赋能乡村振兴案》,由区文化和旅游局主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等单位协办;《关于推进全区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案》,由区农业农村局主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和经信局等单位协办。如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还有需要调整完善的,请将修改意见会后报区政府办公室。为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办理实效,2件人大议案分别由赵永强、宰磊两位副区长领办,1件政协建议案由郭彩霞副区长领办。同时,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目前仍在整理和完善,后期经过责任分解后,区人民政府将择时召开交办会,交由各责任单位办理。另外,2023年省市人大、政协会议之后,还将有一批省市议提案交由我区办理。为扎实做好办理工作,现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的意识,切实将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中心工作,对本单位承办的议提案及时制定办理方案,加快形成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责任科室具体承办、综合办公室协调督办的分级负责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每一件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密切沟通,确保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健全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调研、办理后交流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各牵头单位要主动与会办单位协调沟通,相互支持,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三是加强督办,狠抓落实。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抓好本单位议提案办理的自查提醒,及时了解议提案办理工作进度,为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提供督办建议。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部门,将加强工作指导和日常督办,对各承办单位办理进展情况定期检查督导,并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是注重实效,及时答复。各主办单位务必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将省、市议提案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于8月31日之前将区议提案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各会办单位要提前1个月,将办理答复意见交由主办单位汇总。同时,各主办单位要在充分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后,将办理回复情况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统一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