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会吃!蔡甸警方擒获一只“黄鼠狼”

“卖了母鸡,吃了公鸡,你这个贼真会吃”,5月18日,面对民警的讯问,这名偷鸡贼杨某竟称看到公鸡长得又肥又大,动了“吃”心,将偷来的1只公鸡带回家吃掉、另外14只母鸡卖掉。近日,武汉蔡甸警方破获一起盗窃家禽的案件,先后抓获偷鸡贼杨某、收赃的张某。

5月4日早上7时许,蔡甸区消泗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家的鸡被偷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报警人李婆婆向民警介绍,自家养了14只母鸡、1只公鸡,母鸡正是下蛋的季节,早上出来给它们喂食,却发现鸡笼敞开着,满地都是鸡毛,鸡也不见了。

“我家的鸡之前被偷过,为此专门安装了监控”,李婆婆向民警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随后,民警调取监控发现,凌晨1时许,一位穿深色衣服的爹爹爬到鸡圈里,将熟睡的鸡先后装到蛇皮袋子里,后驾驶摩托车逃跑。

“我们这边是农村,虽然是几只鸡子,但越是这种小案件群众越关心”,消泗乡派出所副所长周英杰说。为此,消泗乡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成立破案专班。经过几天专班民警在附近村庄走访发现,嫌疑人并不是附近的村民,后民警又沿着嫌疑人逃跑的方向追踪,发现他盗窃得手后,驾驶摩托车朝仙桃方向逃去。

经过深入调查,民警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为仙桃籍男子杨某,曾有多次盗窃前科。5月18日,民警赶至杨某家里将其抓获。杨某交代,有一天路过汉洪村时发现李婆婆家养了十几只鸡,便趁着夜色将所有的鸡偷走,偷的过程中发现公鸡又肥又大,便想着把它带回家吃掉,其他14只母鸡则带到了附近的菜市场卖了900元钱。当天下午,专班民警又赶到菜市场将收赃的张某抓获。

“李婆婆的鸡养在自家院落里面,因此杨某涉嫌入室盗窃”,办案民警姚力铭介绍。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而收赃的张某也被治安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5月20日上午,民警将追回来的赃款全部退还给受害人李婆婆。警方提醒广大农户,尽量将自家的牲畜、家禽关在有房盖的圈内,有条件的农户尽量安装监控设备和报警器,如发现被盗请及时报警。



来源:蔡甸融媒通讯员 高雷 张紫薇

制作:刘毅 朱清洋 | 编辑:方丹 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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