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企事业单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制定《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2022年6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2022年7月20日通过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理委员会审议并发布,现公示该预案,咨询公众意见,详见附件。本预案内容由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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