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关于开展区自然资源涉及自然保护地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区自然资源涉及自然保护地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划分5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后官湖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以自然保护地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索子长河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以自然保护地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桐湖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以自然保护地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4.嵩阳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以自然保护地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5.九真山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以自然保护地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蔡甸区内3个湿地公园、2个森林公园(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6日
附件:蔡甸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单元名称及涉及街道(管委会)名单